維科精華監事會關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證券代碼:600152 證券簡稱:維科精華 公告編號:2018-040 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關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核查意見及公示情況說明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8年4月16日召開的公司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并對激勵對象的姓名及職務進行了公示,相關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況及核查方式 1、公司對激勵對象的公示情況 公司除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激勵計劃》及其摘要、《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外,并通過公司網站(http://www.vekenelite.com)及公告欄發布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將公司本次擬激勵對象名單及職位予以公示。 (1)公示內容:公司《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姓名及職務; (2)公示時間:2018年 4月 18 日至 2018年 5月 1 日; (3)公示方式:公司網站及公告欄公示; (4)反饋方式:以設立反饋電話或當面反映情況等方式進行反饋,并對相關反饋進行記錄; (5)公示結果:在公示的時限內,沒有任何組織或個人提出異議。 2、關于公司監事會對擬激勵對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監事會核查了本次擬激勵對象的名單、身份證件、擬激勵對象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擬激勵對象在公司擔任的職務等。 二、監事會核查意見 公司監事會在充分聽取公示意見后,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查,并發表核查意見如下: 1、列入《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規定的任職資格。 2、激勵對象均為公司任職的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 3、激勵對象不存在《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不得成為激勵對象的情形: (1)最近 12 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2)最近 12 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 (3)最近 12 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 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人員符合《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不包括公司監事、獨立董事;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參與本激勵計劃。 5、激勵對象不存在知悉內幕信息而買賣公司股票,或泄露內幕信息而導致內幕交易發生的情形。 綜上,公司監事會認為,本次列入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所規定的條件,其作為本次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寧波維科精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一八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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